为加强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,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,在各区县推荐申报的基础上,对民间音乐、民间舞蹈、传统戏剧、曲艺、民间美术、传统手工技艺、杂技与竞技、传统医药、民俗等九类代表性传承人人选,通过资格审核,并经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审议,北京市文化局初步确定民间音乐、民间舞蹈、传统戏剧、曲艺、民间美术、传统手工技艺、杂技与竞技、传统医药、民俗等九类71名人选列入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(详见附件)。
现将第二批71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(民间音乐、民间舞蹈、传统戏剧、曲艺、民间美术、传统手工技艺、杂技与竞技、传统医药、民俗等九类)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在北京日报、北京晚报和www.e-people.com.cn公示,公示期为7天(以见报之日计)。
异议受理单位:
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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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(共71名)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十九日